长春无缝钢管厂家
- 供货总量
99999
- 发货期限
当天
- 运费说明
商议
- 品牌
荣豪
- 是否进口
否
- 产地/厂家
山东
- 仓库所在地
聊城
- 质量等级
合格
- 加工服务
可加工
- 配送服务
全国
- 货物销售类型
现货
- 用途范围
机械、建筑、工程
- 规格
齐全
- 计重方式
理计/过磅
- 可售卖地
全国
无缝钢管概括
无缝钢管具有中空截面,大量用作输送流体的管道,如输送石油、天然气、煤气、水及某些固体物料的管道等。钢管与圆钢等实心钢材相比,在抗弯抗扭强度相同时,重量较轻,是一种经济截面钢材,广泛用于制造结构件和机械零件,如石油钻杆、汽车传动轴、自行车架以及建筑施工中用的钢脚手架等 用钢管制造环形零件,可提高材料利用率,简化制造工序,节约材料和加工工时,如滚动轴承套圈、千斤顶套等,已广泛用钢管来制造。钢管还是各种常规武器不可缺少的材料,枪管、炮筒等都要钢管来制造。钢管按横截面积形状的不同可分为圆管和异型管。由于在周长相等的条件下,圆面积 ,用圆形管可以输送更多的流体。此外,圆环截面在承受内部或外部径向压力时,受力较均匀,因此,绝大多数钢管是圆管。
但是,圆管也有一定的局限性,如在受平面弯曲的条件下,圆管就不如方、矩形管抗弯强度大,一些农机具骨架、钢木家具等就常用方、矩形管。根据不同用途还需有其他截面形状的异型钢管。
海关总署:
为优化贸易结构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自2020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,现将《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》印送你署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
附件: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2019年12月18日
附件
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
一、调整进口关税税率
(一)最惠国税率。
1.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(不含关税配额商品)实施进口暂定税率;自2020年7月1日起,取消7项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(见附表1)。
2.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》附表所列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五步降税(见附表2)。
(二)关税配额税率。
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,税率不变。其中,对尿素、复合肥、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%的暂定税率。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(见附表3)。
(三)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。
1.根据我国与有关 或地区签署的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安排,除此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协定税率外,自2020年1月1日起,对我国与新西兰、秘鲁、哥斯达黎加、瑞士、冰岛、新加坡、澳大利亚、韩国、智利、格鲁吉亚、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。2020年7月1日起,按照我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规定,进一步降低有关协定税率(见附表5)。
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,协定有规定的,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;协定无规定的,二者从低适用。
2.除赤道几内亚外,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其他最不发达 继续实施特惠税率。自2020年1月1日起,赤道几内亚停止享受零关税特惠待遇。
二、出口关税税率
自2020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,适用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,征收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(见附表4)。
三、有关实施时间
以上方案,除另有规定外,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。
附表:1.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
2部分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
3.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
4.出口商品税率表
5.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
汽车半轴套管用无缝钢管
标准:Q/OHAD001 YB/T5035-1998
常用牌号:45Mn2、45#、25MnCr
常用国外标准:DIN 1629-1984
液压支柱用热轧无缝钢管
标准:Q/OHAD010-GB/T17398-2007
常用牌号:27SiMn
无缝钢管用途
1.建筑类的有:底下管道输送最多较多、盖楼时抽取地下水、锅炉热水输送用等。
2.机械加工、轴承套、加工机械配件等。
3.电气类的:燃气输送、水发电流体管道。
4.风力发电厂防静电管等。